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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26 10:12:45   责任编辑:admin
按照《湖南省公益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湘人社规〔2025〕10号)文件要求,因工作需要,现就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共需公益性岗位7名,其中城区学校周边公共环境卫生与设施服务类岗位3名,城区学校周边社会事业服务岗位4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退捕渔民和困难高校毕业生(含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残疾高校毕业生),以及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谦虚诚信,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服从管理;
(三)必须符合《湖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身体健康且具备岗位正常履职能力。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户籍为资兴市户口,能遵守公益性岗位工作纪律。
2.报名需要提交资料:
(1)应聘者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交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交复印件);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或零就业家庭成员认定表原件。
3.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5日
4.报名地点: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人事股107办公室
(二)考核
由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人事股组织实施资料审核,应聘人员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
拟聘人员符合安置条件的,由我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我单位将相关招聘资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队伍进行管理,与我单位签订《资兴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劳动协议》,协议实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为三年,期间用工管理按城镇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薪酬待遇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郴人社函〔2024〕6号)执行(2025年9月1日以后资兴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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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5月22日